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<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>和<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>的通知》(教职成厅[2018]1号)和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关于调整“经济学”等59个专业代码和名称的通知(沪自考委办〔2018〕2号)文件,我校主考的金融管理专业(基础科段、本科段)从2018年下半年起停考过渡。现通知如下:
1.自2018年下半年起,金融管理专业(基础科段、本科段)不再接受新考生报名。
2.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为金融管理专业(基础科段、本科段)停考过渡期。
3.2021年7月1日起,金融管理专业(基础科段、本科段)停止颁发毕业证书。
友情提醒在籍考生:
1. 停考过渡期间,将继续安排金融管理专业课程考试。其中金融管理本科段课程考试(含实践课程)安排至2020年下半年,2021年上半年只安排本科论文环节,不再组织课程考试。
2. 考生如希望申请金融管理专业毕业证书,须最迟于2021年6月30日之前通过自考金融管理专业全部课程考试(含本科论文),其中金融管理专业本科考生须最迟于2020年下半年通过所有课程考试,且于2021年上半年进入论文环节,2021年6月之前获得合格论文成绩。
3. 考试计划安排请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网(www.shmeea.edu.cn),实践课开考计划请关注学校自考网站(hdzfzk.ecupl.edu.cn)通知。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考试时间,尽快完成金融管理专业(基础科段、本科段)考试计划。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课程考试(含本科论文),将无法获得金融管理专业(基础科段、本科段)毕业证书。
4. 只通过公共课程考试、或无法在停考过渡期间通过全部课程考试的考生,建议及时转报考本市同层次其他专业(相关课程学分认定按照《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规定》执行),也可将考籍转至外省市续考。
声明:
(一)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,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,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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